1.1 设计思路
为实现“科技强警”,响应司法行政信息化3.0,结合当前司法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本方案设计在司法局/所各社区矫正重点场所如报到室、入矫宣告室、教育培训室等布放对应的视频监控前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或专网将前端监控点远程接入到司法厅/局建设的社区矫正可视化监管平台,司法厅/局通过平台可实时查看下级单位现场视频画面,发现问题能及时督促整改;结合视频质量诊断技术,实现对前端各监控点视频质量情况的统计管理和督促整改;结合人脸识别技术、智能行为分析技术,通过前端或后端智能设备,实现对司法局值班室值班人员的智能巡查和督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智能点名以及违规行为的智能巡查和督察。
1.2 系统架构
方案设计采用“二级管理、四级应用”的拓扑架构,即“省司法厅/局→市/区司法局”的二级管理架构,“省司法厅/局→市/区司法局→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的四级应用架构,从而实现整个司法社区矫正自上而下的集约化管理应用架构体系。
方案通过在各场所如信息采集室、报到室、入矫宣告室、教育培训室、谈话室、心理矫正室、指挥中心或值班室、社区服务场所等部署相关信息采集设备,实现对前端视音频信息、报警信息、人脸信息等信息的远端采集;通过对接第三方系统,实现对人员基础信息(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姓名、编号、身份证号、照片、性别、年龄、管理级别、刑期、犯罪类型等以及工作人员姓名、编号、照片、身份证号等)的录入和同步;通过在司法厅/局部署对应的管理服务以及智能分析服务,实现对采集信息的远端处理和查看。发现问题后,通过两级管理架构,将对应督导文件下发到指定下级单位平台,督促并指导改正,从而实现远程视频督察功能,提高监管能力。紧急事件发生时,通过四级应用架构,实现紧急事件的逐层上报,从而实现远程视频指挥功能,提高应急效率。日常情况下,乡镇司法所通过智能化人脸识别手段,还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教育培训、谈话等活动的人脸,通过四级应用架构,还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到、教育培训、谈话等报到情况的远程查看以及记录的统计查询,实现日常工作。
图1社区矫正视频系统拓扑架构图
1.3 系统优势
1.3.1 深度契合部级标准规范
智慧社区矫正视频方案设计依托司法部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要求(试行)》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深度契合部级标准规范要求,避免上下级信息化建设壁垒,降低重复投资可能性。
1.3.2 全面覆盖各类应用场景
方案设计不仅覆盖信息采集室、报到登记室、入矫宣告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正室等固定社区矫正场景,还可覆盖社区服务这类移动社区矫正场景,实现全面社区矫正场景视频覆盖。
1.3.3 先进的智能技术应用
方案引入先进的人脸识别、智能行为分析、视频质量诊断等智能技术手段,将传统的人为被动发现,变成系统主动识别,实现了被动到主动的智能化转变,解决海量视频带来的管控困难以及人工辨认的困难和疏漏,大大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1.3.4 监管监督手段
智慧社区方案设计采用多级视频联网方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过程的远程视频监管监督,解决了“人到现场”的弊端,大大提高了监管监督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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